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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爱克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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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Fi.CN讯:爱克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
年 2月 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社会公众股
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50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披露
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年2
月16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
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37,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371%,最高成交价为1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30元/股,

使用资金总额为11,500,298 元。公司实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间均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3月8日)前五个
交易日(即 2023年3月1日至 2023 年3月7日)股票累计成交量
为9,833,6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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