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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300477):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小财2023-11-30【金融】74552人已围观
原标题:合纵科技:关于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3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
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定于2023年12月8日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11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刘泽刚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增加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本着提高决策效率的原则,刘泽刚先生提请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泽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27,142,120股,占公司总股本11.86%。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现将更新后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12月8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12月 8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按附件三格式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还需按附件二格式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件、传真及信函应在2023年12月7日17:00前送达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12月7日期间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
联系电话:010-62973188
传真:010-62975911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人:白恺路
邮箱:zqb@chinahezong.com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请公司增加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77
2、投票简称:合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注: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可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件三: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需填写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3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
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定于2023年12月8日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11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刘泽刚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增加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本着提高决策效率的原则,刘泽刚先生提请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泽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27,142,120股,占公司总股本11.86%。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现将更新后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12月8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12月 8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为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 √ |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按附件三格式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还需按附件二格式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件、传真及信函应在2023年12月7日17:00前送达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12月7日期间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
联系电话:010-62973188
传真:010-62975911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人:白恺路
邮箱:zqb@chinahezong.com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请公司增加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77
2、投票简称:合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为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 案》 | √ |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件三: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公司名称 | |||
身份证号码/营业 执照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是否本人参会 | 联系人 | ||
备注 |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需填写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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