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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城建1 (152916):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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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G21城建1 :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

G21城建1 (152916):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

债券代码: 175838.SH 债券简称: 21通城 01
债券代码: 188016.SH 债券简称: 21通城 02
债券代码: 188880.SH 债券简称: 21通城 03
债券代码: 188982.SH 债券简称: 21通城 04
债券代码: 114979.SH 债券简称: 23通城 01
债券代码: 250205.SH 债券简称: 23通城 02
债券代码: 251086.SH 债券简称: 23通城 03
债券代码: 251387.SH 债券简称: 23通城 04
债券代码: 2180231.IB/152916.SH 债券简称: 21南通地铁绿色债 01/G21城建 1 债券代码: 2180384.IB/184060.SH 债券简称: 21南通地铁绿色债 02/G21城建 2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
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相关人员任职情况
吴志华,男,1973年 10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如皋市长江镇
党委书记,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委常委、副县长,兼海南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调研员,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员会相关安排,吴志华同志不再担任南通城市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事变动经有权机构决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影响分析
上述人员变动属于公司正常的人事变更,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
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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