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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索咨询(83934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小财2024-05-26【股票】87417人已围观
证券代码:839340 证券简称:信索咨询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信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视频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960,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财务负责人王安冬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信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8)和《北京信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为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960,2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出席股东不涉及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对2023年度内的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综合决算,并制定了《北京信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960,2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出席股东不涉及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对2024会计年度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收支等价值指标进行了预算,并制定《北京信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960,2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出席股东不涉及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李煜对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960,2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出席股东不涉及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包云超对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并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960,2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出席股东不涉及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本年度内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960,2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出席股东不涉及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1.议案内容:
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960,2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出席股东不涉及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晓燕、吴滨彤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信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北京信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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