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股票股票

信索咨询(83934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查看 小财 的更多文章小财2024-05-26【股票】87417人已围观

原标题:信索咨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9340 证券简称:信索咨询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信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视频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960,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财务负责人王安冬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信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8)和《北京信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为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960,2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出席股东不涉及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对2023年度内的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综合决算,并制定了《北京信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960,2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出席股东不涉及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对2024会计年度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收支等价值指标进行了预算,并制定《北京信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960,2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出席股东不涉及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李煜对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960,2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出席股东不涉及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包云超对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并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960,2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出席股东不涉及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本年度内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960,2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出席股东不涉及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1.议案内容:

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1,960,2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出席股东不涉及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晓燕、吴滨彤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信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北京信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0日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