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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安诚养老目标2040三年持有(FOF) (018672): 关于广发安诚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新增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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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发安诚养老目标2040三年持有(FOF) : 关于广发安诚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新增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广发安诚养老目标2040三年持有(FOF) (018672): 关于广发安诚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新增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安诚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新增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
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广发安诚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3年5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19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2023年8月29日正式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为更好地服务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并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0月16日起,在本基金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的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745),原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本基金明确可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或“基础设施基金”),并对《广发安诚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详见附件)。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Y类基金份额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所适用账户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不得对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销售,Y类基金份额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法律文件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规定,保障投资人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关资金及资产的安全封闭运行。除另有规定外,Y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需来自投资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本基金A类、Y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存在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数量、比例限制,可与A类基金份额不同。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安排应当满足《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费率结构
(1)申购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200万元 1.00%
2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以豁免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也可针对该类基金份额实施费率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2)赎回费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满三年,在三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三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3)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分别按照各自对应的年费率计提,具体如下表:

年费率 A类基金份额 Y类基金份额
管理费 0.80% 0.40%
托管费 0.15% 0.075%
基金费用具体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等详见《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4.投资管理
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5.收益分配方式
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不选择,则默认其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开始计算。

6.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7.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Y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8.Y类基金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楼;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3-2622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或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Y类基金份额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二、本基金明确可投公募REITs情况
本基金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公募REITs、增加公募REITs的投资策略。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投资公募REITs的相关内容一并进行相应修改。


三、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另外,基金管理人相应修订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于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自 2023年10月16日起生效。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明确可投资公募REITs、增设Y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3.风险提示:
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价格波动风险
基础设施基金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基础设施基金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
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按照《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要求,基础设施基金原始权益人持有的基金份额需要满足一定的持有期,到期解禁后才可交易,因此在解禁前可交易份额并非基础设施基金的全部份额,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集中投资风险
基础设施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集中持有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因此,相较其他分散化投资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础设施基金将受到所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较大的影响,具有较高的集中投资风险。

(4)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
基础设施基金在上市期间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则等原因导致停牌,在停牌期间无法交易基金份额。基础设施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而受到损失。

(5)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
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

(6)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
基础设施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

(7)基础设施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投资者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广发安诚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内容 修改后条款 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第 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基金中基金 估值业务指引(试行)》、《养老目标证券投 资基金指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七、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每笔份额 后需至少持有三年方可赎回,即在三年持 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 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第 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基金中基金 估值业务指引(试行)》、《养老目标证券投 资基金指引(试行)》、《个人养老金投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七、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每笔份额 后需至少持有三年方可赎回,即在三年持 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 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八、本基金 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安排还应当满足《个人养老金管理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增,以下 序号依次更新) ……
     
     
     
     
     
     
第二部分 释义 …… 27、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 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 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 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 市的股票 …… 27、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 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 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 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 市的股票
  28、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 6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 6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 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 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 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 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 到公平对待 …… 28、《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指中国证 监会 2022年 11月 4日颁布实施的《个人 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 理暂行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新增,以下序号依次更新) 29、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 6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各类份额 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 余额总数 …… 6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 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 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 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 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 到公平对待 69、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销售所 适用资金账户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类 基金份额和 Y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不 得对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销售,Y类基金份 额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新增,以下 序号依次更新) ……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八、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八、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销售所适用账户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 A类基金份额和 Y类基金 份额。A类基金份额不得对个人养老金账户 进行销售,Y类基金份额仅面向个人养老金 账户销售。 本基金 A类、Y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由于基金费用可能存在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Y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 金份额余额数量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等由基 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 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
     
     
     
     
     
     
     
     
     
     
     
     
     
     
     
     
    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 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 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履行适当程序并公 告。(新增)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 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 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 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 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 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 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 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本基金不同类 别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能存在不同。基 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 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 Y类 基金份额开始办理申购的时间,与 A类基 金份额存在不同,具体开始办理时间,详见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新增)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 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且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本 基金可对处于个人养老金领取期的投资者 持有的 Y类基金份额开通“金额赎回”,具 体办理方式详见相关公告;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 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 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 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 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 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 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在 T+3日内披露。遇特殊情 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披露。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 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 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 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5、本基金 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安排应当满足《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增) 6、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 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 请参见相关公告。 5、本基金 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数量、 比例限制,可与 A类基金份额不同。(新增)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 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 T+3日 内披露。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披露。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 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 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赎回当日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 比例应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 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 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 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 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 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 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8、因港股通交易当日额度使用完毕而 暂停或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或者发生证券 交易服务公司等机构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 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 务,或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内地与香港股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正常交易的 情形。 ……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8、9项 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 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 比例应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 6、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 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 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本基金可以豁免 Y类基金份额的申 购费用,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 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8、因港股通交易当日额度使用完毕而 暂停或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或者发生证券 交易服务公司等机构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 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 务,或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内地与香港股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正常交易的 情形。 9、若本基金被移出中国证监会确定的 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本基金 Y类基金份额 将暂停办理申购业务。(新增)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8、9、 10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 十一、基金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 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 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 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 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 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 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 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 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 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 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 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 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 十一、基金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 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 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 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条件具备的情 况下,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可以申请转换 为 Y类基金份额;但 Y类基金份额不能转 换为 A类基金份额。(新增) ……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 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本 基金 Y类基金份额办理继承,应当通过份额 赎回的方式办理,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另 有规定的除外;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 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 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 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 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 定的标准收费。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 二、基金托管人 ……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 二、基金托管人 ……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赎回价格;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 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 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 购、赎回价格;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 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 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合法权益。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与 Y类基 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金收 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余基金 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
     
     
     
     
     
     
第十二部 分 基金的投 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 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 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 超短期融资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资 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QDII基 金、香港互认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 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三、投资策略 …… (二)基金投资策略 3、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 过对基金进行定性调研分析,对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经理有一个更加深刻全面的认 知。具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投研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 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 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 超短期融资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资 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QDII基 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公募 REITs”)、香港互认基金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 三、投资策略 …… (二)基金投资策略 3、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 过对基金进行定性调研分析,对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经理有一个更加深刻全面的认 知。具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投研
     
     
  团队稳定性、投资方法及投资理念等。 结合上述定量与定性分析,筛选出各 类型基金中优质的基金品种进行配置。本 基金将持续跟踪投资组合业绩,并基于基 金综合评价指标,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 整和优化,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 资产增值。 团队稳定性、投资方法及投资理念等。 结合上述定量与定性分析,筛选出各 类型基金中优质的基金品种进行配置。本 基金将持续跟踪投资组合业绩,并基于基 金综合评价指标,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 整和优化,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 资产增值。 4、公募 REITs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公募 REITs。本基金将对 公募 REITs进行筛选和评估,综合考虑公募 REITs底层资产所属行业基本面、估值合理 性、收益水平以及原始权益人行业地位和 运营管理水平等因素,对公募 REITs的投资 价值进行深入研究,选择运营相对稳健、现 金分派率或内部收益率相对合理的公募 REITs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 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 投资于公募 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 公募 REITs。(新增)
     
     
     
     
     
     
     
     
     
     
     
     
第十三部 分 基金的转 型 三、基金转型后的投资 ……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 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 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 超短期融资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资 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QDII基 金、香港互认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 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3、资产配置策略 …… 2)风格轮动策略 三、基金转型后的投资 ……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 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 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 超短期融资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资 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QDII基 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公募 REITs”)、香港互认基金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 3、资产配置策略 …… 2)风格轮动策略
     
     
  基金从选股风格上来看可分为成长 型、价值型和均衡型,从市值风格上来看可 分为大盘、中盘和小盘。本基金将在不同市 场环境下对不同风格的基金品种进行研究 和跟踪分析,形成风格配置的策略框架。基 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不同风格基金的超额 收益情况,对组合的风格暴露程度进行调 节,使得组合达到最优的风险收益比。基金 管理人将通过考量基金的收益率、风险调 整后收益、波动率、回撤管理、信息比、夏 普比、流动性、跟踪误差以及基金费用等指 标,精选风格明晰且稳定的基金进行投资。 4、投资组合限制 …… 基金从选股风格上来看可分为成长 型、价值型和均衡型,从市值风格上来看可 分为大盘、中盘和小盘。本基金将在不同市 场环境下对不同风格的基金品种进行研究 和跟踪分析,形成风格配置的策略框架。基 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不同风格基金的超额 收益情况,对组合的风格暴露程度进行调 节,使得组合达到最优的风险收益比。基金 管理人将通过考量基金的收益率、风险调 整后收益、波动率、回撤管理、信息比、夏 普比、流动性、跟踪误差以及基金费用等指 标,精选风格明晰且稳定的基金进行投资。 4、公募 REITs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公募 REITs。本基金将对 公募 REITs进行筛选和评估,综合考虑公募 REITs底层资产所属行业基本面、估值合理 性、收益水平以及原始权益人行业地位和 运营管理水平等因素,对公募 REITs的投资 价值进行深入研究,选择运营相对稳健、现 金分派率或内部收益率相对合理的公募 REITs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 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 投资于公募 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 公募 REITs。(新增,以下序号依次更新) 5、投资组合限制 ……
     
     
     
     
     
     
     
     
     
     
     
     
     
     
第十五部 分 基金资产 估值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位 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 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每个估值日后两个工 作日内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 值,并按规定披露。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后两个工 作日内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后两个工 作日内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 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 五、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按 照每个估值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 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 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每个估值日后两个工作 日内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披露。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后两个工 作日内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后两个工 作日内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按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 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 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 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后两 个工作日内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对基金净值予 以公布。 ……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 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 步扩大。 (2)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任一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每个估值日后两个工作日内计算基金资产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 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 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六部 分 基金费用 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 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剩余部分的 0.80%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人不得对本基 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 收取管理费。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 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份 额所对应资产净值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 则 E 取 0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 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份 额所对应资产净值与 A类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之乘积后剩余 部分的 0.80%年费率计提。A类基金份额的 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M×Q)×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 A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 值,M为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 身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Q 为前一日 A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占本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 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 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 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 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剩余部分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人不得对本 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部 分收取托管费。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 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份 额所对应资产净值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 则 E 取 0 (2)Y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 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份 额所对应资产净值与 Y类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之乘积后的剩 余部分的 0.40%年费率计提。Y类基金份额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F-M×R)×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 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管理费 F为前一日的 Y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 值;M为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 身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R 为前一日 Y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占本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管理费每日 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 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 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 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 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1)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 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份 额所对应资产净值与 A类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之乘积后的剩 余部分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A类基金份 额的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N×Q)×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 A类基金份额基金托 管费 E为前一日的 A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 值,N为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 身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Q 为前一日 A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占本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 (2)Y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Y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 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 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 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 …… 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份 额所对应资产净值与 Y类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之乘积后的剩 余部分的 0.075%的年费率计提。Y类基金份 额的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F-N×R)×0.07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 Y类基金份额基金托 管费 F为前一日的 Y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 值,N为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 身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R 为前一日 Y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占本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托管费每日 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 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 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 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 付日期顺延。 ……
     
     
     
     
     
     
     
     
     
     
     
     
     
     
第十七部 分 基金 的收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 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 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起始 日,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计算;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 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 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 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 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A类基金 份额投资者不选择,则默认其收益分配方 式是现金分红。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 式为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 的持有期起始日,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起始 日开始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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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部 分 基金 的信息披 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相关法律对信息披露的方式、登载媒 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 其最新规定。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后的 3个工 作日内,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后的 3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 (七)临时报告 …… 25、本基金转型为广发锦诚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 2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事项。 ……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对信息 披露的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 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后的 3个工 作日内,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后的 3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七)临时报告 …… 25、本基金转型为广发锦诚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 26、本基金被移出中国证监会确定的个 人养老金基金名录;(新增) 2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认为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事项。 ……
     
     
     
     
     
     
     
     
第二十五 部分 基 金合同内 容摘要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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