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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稳本增利债券C : 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小财2024-01-04【金融】74686人已围观
原标题:华泰柏瑞稳本增利债券C : 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注: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13日生效,并于2007年12月3日转型为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名称自2010年4月30日起,由“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为“华泰柏瑞稳本增利债券”,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C类份额自2024年1月4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追加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2、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3、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申购金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前端收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一)关于费率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和直销柜台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并申请全部赎回时,可不受前述最低10份的申请限制。赎回申请的具体处理结果以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
2、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单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赎回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C
注: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是投资者按本公司规定条件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一只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基金份额的业务。
本基金自2024年1月4日起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网上直销以及其他相关销售机构开始办理转换业务;本公司网上直销同时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为所有已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1、基金转换、定期定额转换业务单笔起点为1份(转出基金份额),但某笔转换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同时赎回,具体的业务规则请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2、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最低转换份额为10份;其他各销售机构对申赎业务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办理与本基金相关的基金转换、定期定额转换时,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金额所对应分段的申购费补差。其中: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如果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果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本基金的直销柜台基金转换基金申购补差费用实施0折优惠。网上直销基金转换基金申购补差费用实施0折优惠。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公开法律文件。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上述投资者在签署委托扣款协议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直销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单笔起点为10元(含),单笔上限为10万元(不含)。
未来如有新增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银行借记卡/资金结算模式,将另行公告。
(2)代销机构
在各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最低扣款金额不低于本基金的最低申购起点,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各代谢机构的有关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法定代表人:贾波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63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开户、交易本基金,网上直销网址:www.huatai-pb.com。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如未来新增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内,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
基金名称 | 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泰柏瑞稳本增利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5 | 519519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 | 2007年12月3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A类份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类、C类份额: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申购起始日 2 | 2024年1月4日 | ||
赎回起始日 2 | 2024年1月4日 | ||
转换转入起始日 2 | 2024年1月4日 | ||
转换转出起始日 2 | 2024年1月4日 |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 | 2024年1月4日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 | - | 华泰柏瑞稳本增利债券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 | - 0 | 020502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 - | - | 是 |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C类份额自2024年1月4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追加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2、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3、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申购金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前端收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一)关于费率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和直销柜台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并申请全部赎回时,可不受前述最低10份的申请限制。赎回申请的具体处理结果以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
2、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单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赎回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C
持有期限(Y) | 赎回费率 |
Y〈7日 1 | 1.50% |
Y≥7日 0 | 0.00%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是投资者按本公司规定条件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一只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基金份额的业务。
本基金自2024年1月4日起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网上直销以及其他相关销售机构开始办理转换业务;本公司网上直销同时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为所有已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1、基金转换、定期定额转换业务单笔起点为1份(转出基金份额),但某笔转换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同时赎回,具体的业务规则请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2、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最低转换份额为10份;其他各销售机构对申赎业务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办理与本基金相关的基金转换、定期定额转换时,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金额所对应分段的申购费补差。其中: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如果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果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本基金的直销柜台基金转换基金申购补差费用实施0折优惠。网上直销基金转换基金申购补差费用实施0折优惠。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公开法律文件。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上述投资者在签署委托扣款协议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直销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单笔起点为10元(含),单笔上限为10万元(不含)。
未来如有新增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银行借记卡/资金结算模式,将另行公告。
(2)代销机构
在各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最低扣款金额不低于本基金的最低申购起点,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各代谢机构的有关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法定代表人:贾波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63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开户、交易本基金,网上直销网址:www.huatai-pb.com。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 代销机构 |
1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4 |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5 | 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 |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 |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8 |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9 |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0 |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1 |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 |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3 |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4 |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5 |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6 |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7 |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8 |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9 |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0 |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1 |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2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 | 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4 |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5 |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6 |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7 |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28 |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9 |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0 |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1 |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32 |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33 |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4 |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5 | 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内,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