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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19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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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5 孙桥溢佳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孙桥溢佳(股票代码:837378)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 2023年 8月 21日披露的 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3年 6月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73,683,054.0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3,281,879.93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0,0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00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执行。


【18:15 同方德诚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同方德诚(股票代码:873477)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6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2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6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44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15 佳力科技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佳力科技(股票代码:831074)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3-036]。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1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69,028,165.5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2,226,062.68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01,16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5,406,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7:45 金印传媒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金印传媒(股票代码:871470)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8月10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842,833.73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3,0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17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7:45 睿高股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睿高股份(股票代码:873233)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1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93,253,035.9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1,710,558.34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1,45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145,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7:25 金洁环境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金洁环境(股票代码:871936)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6,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4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3.6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25 天诚通信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天诚通信(股票代码:872049)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4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8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54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4.86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25 聿舍股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每10股转增4.43744股)】

聿舍股份(股票代码:873600)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 2023年 8月 21日披露的 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3年 6月30日,挂牌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7,321,786.72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0.00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7,321,786.72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6,5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4.43744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增 0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增 4.43744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7,321,776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 78号)执行。


【17:15 行动教育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行动教育(股票代码:605098)公布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内容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105,418,997.94元,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05,126,126.3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6,640,359.72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8,246,404.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118,078,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462,880.00元(含税),占公司 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9.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1-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30 山脉科技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山脉科技(股票代码:873471)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1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9,807,296.9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775,349.95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78,915,52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891,552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6:30 英诺尔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英诺尔(股票代码:430525)公布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1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52,129,887.2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787,561.11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1,000,001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5,300,000.3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6:05 合凯电气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合凯电气(股票代码:834065)公布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1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4,512,949.8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724,184.56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36,0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4,4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08:40 海尔智家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海尔智家(股票代码:600690)公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公司《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15日披露的该公告),本次 A股权益分派以本公告确定的利润分配实施的 A股股权登记日(2023年 8月 24日)的 A股总股本 6,308,552,654股,扣除 A股回购专户中的已回购股份 93,556,943股后的股数,即 6,214,995,711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669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23,405,368.48元。公司本次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A股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 x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该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故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公司按照扣除回购专户中的已回购股份后的 A股股份数 6,214,995,711股为基数进行分配。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下列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6,214,995,711×0.56692÷6,308,552,654≈0.55851元/股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55851)÷(1+0)=(前收盘价格-0.55851)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55851)元/股

【08:40 桂冠电力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桂冠电力(股票代码:600236)公布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内容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13,234,260.28元,2023年6月末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900,242,287.71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
定及2023年半年度利润实现情况,公司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以公司2023年6月末股本7,882,377,802为基数,实施每10股
派现金红利0.8元(含税),分红总额630,590,224.16元。不实施送
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08:40 盟升电子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股)】

盟升电子(股票代码:688311)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2022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如在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而不得解除限售的 141,2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66,2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3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的总股本由115,048,000股变更为114,881,8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因上述股权激励回购注销事项,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对202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保持不变,转增股本的数量由45,742,508股调整为45,676,02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14,881,8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91,729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14,190,071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
由于本次差异化转增股本,上述公式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和送红股。因此,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为0.4,现金红利为0。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14,190,071×0.4)÷114,881,800≈0.39759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0.39759)

【08:40 复洁环保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每10股转增4.5股)】

复洁环保(股票代码:688335)公布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169,377.8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1,333,317.81元,母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51,333,317.81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21,921,092.01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1,860,5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45,837,23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7,697,741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08:40 龙腾光电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龙腾光电(股票代码:688055)公布龙腾光电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333,333,4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3,333,334.00元。


【08:35 百润股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百润股份(股票代码:002568)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年 8月 15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3年 8月 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配基数因公司在披露利润分配预案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进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由 1,042,763,966股增加为 1,042,763,987股;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的原则为固定比例的原则进行分配;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08:35 万科A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万科A(股票代码:000002)公布2022年度A股股份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1、公司 2022年度 A股派息方案为:以公司 A股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72,955,992股后的 9,651,240,541股为基数,向全体 A股股东每 10股派现金人民币 6.800000元(含税)。

2、A股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实际每 10股派现金人民币 6.800000元。股东在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根据股东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代扣超过已扣缴税款部分,并由公司进行代缴。计算持股期限以股东证券账户为单位,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转让股票时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的股份,每 10股补缴税款 1.3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股份,每 10股需补缴税款 0.6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股份,不需补缴税款。

A股非居民企业股东(包含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按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每 10股派现金人民币 6.120000元。

对于通过深港通或沪港通持有公司 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每 10股派现金人民币 6.120000元。香港市场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公司,向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退还多缴税款的申请,经查实后,对符合退税条件的,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股息红利所得税有关政策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 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等。

股东可在办理网络服务身份验证手续后,通过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查询其缴纳红利所得税涉及的持有期限、股份持有变动记录等明细信息,也可通过拨打中国结算热线电话(4008-058-058),咨询红利税政策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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