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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波动]荣联科技(00264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小财2023-10-08【领航】79230人已围观
原标题:荣联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荣联科技,股票代码:002642)自2023年9月27日起连续2个交易日(2023年9月27日、2023年9月28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济宁高新区国有资本管理办公室以及公司管理层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6、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因此公司非公开发行程序暂时中止;待中国证监会调查结果确定后,如公司不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安排后续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目前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证监会尽快完成调查工作,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后续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荣联科技,股票代码:002642)自2023年9月27日起连续2个交易日(2023年9月27日、2023年9月28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济宁高新区国有资本管理办公室以及公司管理层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6、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因此公司非公开发行程序暂时中止;待中国证监会调查结果确定后,如公司不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安排后续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目前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证监会尽快完成调查工作,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后续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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