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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25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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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4 喜临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喜临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585,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4%,购买的最高成交价格为25.4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3.04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136,588,583.0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 回购基本情况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年 4月 28日、2023年 5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9日、2023年 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 7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5,585,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4%,购买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25.4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3.04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 136,588,583.04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5,585,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4%,购买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25.4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3.04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 136,588,583.0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7:24 博众精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众精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0,2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46,647,765股的比例为0.1210%,最高成交价为31.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7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860,910.2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1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6月 10日、2023年 6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3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3-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0,2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46,647,765股的比例为0.1210%,最高成交价为31.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7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860,910.2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4 珠海冠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珠海冠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805,543股,占公司总股本1,121,856,588股的比例为 0.25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0.02元/股,最低价为 16.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65,635.8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9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805,543股,占公司总股本 1,121,856,588股的比例为0.25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0.02元/股,最低价为 16.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65,635.8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19 汇纳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汇纳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6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 2020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期回购股份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2020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2,448,789股(即1
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 2023年 7月 10日至 2024年 1月 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下同)。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2020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减持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截至2023年 7月 31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出售已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 1,22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最高成交价为 28.96 1
根据 2023年 8月 1日收盘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反馈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公司 2023年 8月 1
日的股本总数为 122,439,490股。

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40元/股,成交均价为 28.11元/股(含交易费用),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 34,414,659.00元(含交易费用),已回购股份此前回购均价为14.74元/股(含交易费用)。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出售计划的要求。

二、 其他说明
1、公司出售已回购股份的时间、出售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四十三条、四十五条的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出售已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的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出售已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每日出售的数量未超过本次出售计划预披露日(2023年 6月 1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 25%,即 2,522,785股;
(2)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公司出售已回购股份的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出售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出售计划,并将在出售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9 中一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一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5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8.23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99,82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705%,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1.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4.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5,225,861.3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中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 6月 28日)的前五个交易日(自 2023年 6月 19日至 2023年 6月 2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844,723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461,180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9 首华燃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首华燃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年 11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0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97.7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8%,最高成交价为 14.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7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514.0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11月 17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 11月 10日-2022年 11月 1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4,712,109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6,178,027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4 辉隆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辉隆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6
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上述内容详见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3年7月31日,公司此次回购股份计划尚未实施。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4 九号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号公司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中国存托凭证(CDR)。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元/份(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二、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存托凭证 641,899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为 0.09%,成交的最高价为 37.04元/份,最低价为 33.31元/份,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2,567,288.4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4 巨一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巨一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7月31日,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15,512股,占公司总股本137,387,500股的比例为1.17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6.00元/股,最低价为 42.4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614,949.4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9.67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调整回购股份限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15,512股,占公司总股本 137,387,500股的比例为1.17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6.00元/股,最低价为42.4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614,949.4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9 龙大美食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龙大美食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作为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14.41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公司本次累计已回购股份 15,019,5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9%,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29,924,245.8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9.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7.38元/股。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11月 28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2,690,273股。公司每 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4 浙商证券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浙商证券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2年10月20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19,390,844股,上限为38,781,687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5亿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本次回购 A股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72)。

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6,78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484%,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0.9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9.9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84,433,769.2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4 火炬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火炬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止2023年7月31日,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76,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以2023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购买的最高价为32.40元/股、最低价为30.2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7,004.22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期限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回购价格不超过5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自2023年5月16日起调整为不超过54.65元/股。公司已于2023年5月5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并于2023年6月6日首次实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022”、“2023-023”、“2023-025”、“2023-030”、“2023-046”号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7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截止2023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76,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以2023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购买的最高价为 32.40元/股、最低价为 30.2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7,004.22元(不含交易手续费)。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4 裕同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裕同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每股 48.84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 10,000万元,不超过 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 12月 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57)。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3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3,71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92%,最高成交价为 33.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7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08,754.9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48.84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12月 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21,161,723股的 25%,即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5,290,430股。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推进本次回购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4 华宏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宏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2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12月 31日、2023年 1 月 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3年 5月 19日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年 6月 1日。因实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3.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2.8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3年 6月 1日(除权除息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5月 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347,8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0%,最高成交价为 18.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5,195,799.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 1月 1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8,110,391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4 三七互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七互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含)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23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报告书》。

2023年6月2日,公司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3元/股调整为22.55元/股。公司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2.5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7元/股。公司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426,7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最高成交价为33.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3,137,102.94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2年11月16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72,307,295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3,076,823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气派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气派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 2023年 7月 31日,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21,898股,占公司总股本 106,270,000股的 0.96%,回购交易成交的最高价 28.88元/股,最低价 22.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148,821.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 8月 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0万元(含),不超过 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 8月 6日、8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2-041)。


二、实施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3年 7月 31日,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21,898股,占公司总股本 106,270,000股的 0.96%,回购交易成交的最高价 28.88元/股,最低价 22.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148,821.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ST慧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慧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7月31日,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73,88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74,274,510股的比例为1.44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95元/股,最低价为 14.1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12,438.7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4)。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73,88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74,274,510股的比例为1.44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95元/股,最低价为14.1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12,438.7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大东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东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1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东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以及《大东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9)。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7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530,181股,占公司总股本(884,779,518股)的比例为0.9641%,购买的最高价为4.90元/股、最低价为4.5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40,000,873.77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15:59 岳阳林纸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岳阳林纸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6日、2023年7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24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9日、2023年7月22日、2023年7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支付的金额为0元,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1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万朗磁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朗磁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7月31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449,241股,占公司总股本(85,490,000股)的比例为2.86%,购买的最高价为 27.30元/股、最低价为 25.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3,989,828.2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0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9)。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85,490,000股)的比例为0.43%,购买的最高价为27.30元/股、最低价为26.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1,11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449,241股,占公司总股本(85,490,000股)的比例为2.86%,购买的最高价为27.30元/股、最低价为25.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3,989,828.2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回购方案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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