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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摘牌洪泽(871357):诚通证券关于江苏洪泽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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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摘牌洪泽:诚通证券关于江苏洪泽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风险]摘牌洪泽(871357):诚通证券关于江苏洪泽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诚通证券
关于江苏洪泽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诚通证券作为江苏洪泽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挂牌公司是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股票将被终止挂牌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股票将被终止挂牌
江苏洪泽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9月 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江苏洪泽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67号)。

公司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3年9月25日起复牌,并于2023年10月17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洪泽”。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超过200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公司股票预计将于2023年10月17日终止挂牌。

2、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收到上述终止挂牌决定后披露关于收到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及是否提出复核情况的公告,并在恢复交易期间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披露相关信息。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股票预计将于2023年10月17日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股票预计将于2023年10月17日终止挂牌。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18511808775
挂牌公司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506292005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终止江苏洪泽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67号)。





诚通证券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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